房客部分
01|租賃住宅標示
租賃住宅必須清楚標示地址,無門牌住宅也必須標示稅籍編號或附上位置圖,車位也應該要清楚種類、數量和位置。
02|租賃時間 約定支付租金
租賃期間最少30日以上,房東不得在租賃期間任意調漲租金。
03|電費有夏季非夏季
夏季電費不能高於台電當月規定的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。
04|使用租賃住宅限制
房客如果要轉租他人,必須經過房東同意,出具轉租同意書。
05|室內裝修
房客若要裝修住宅,須經過房東同意,若住宅損壞房客須協助修繕。
06|房客義務責任
房客承租簽約時應出示身分證供房東核對,簽約後30日內提供房東姓名、通訊地址等資料。
07|房客提前終止合約
房客提出修繕房東不理、房客若有長期療養需要,或有第三人主張有租賃住宅權利,導致房客無法使用住宅,房客可終止合約。
房東部分
01|修繕責任
房東若要修繕租賃住宅,必須提前通知房客,若修繕期間無法讓房客使用,房客可要求扣除該期間租金。
02|房東之義務責任
房東應出示住宅出租的證明文件、身分證供房客核對,保證住宅合法可供居住,住宅負責修繕的項目範圍也應告知房客。
03|租賃住宅返還
租約屆滿或契約終止,房客未返還住宅,房東應告知房客不繼續契約,房東可以請求房客.........M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