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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補貼 擴大對象減少設籍限制

2020-07-13

內政部昨表示,今年度租金補貼即將於7月公告申請辦法,將分兩階段申請,名額從6萬戶增加至12萬戶,相關規定也將更符合租屋族的需求,讓申請變得簡單,看得到也吃得到。

內政部指出,往年的租金補貼要求申請者必須在所在縣市設戶籍,造成外地青年與部分租屋家庭無法申請。去年起開放部分名額給外地來的就業人口,今年將更進一步放寬設籍限制,只要有「租屋事實」,不論是否設籍在租屋地均可受政府幫助,讓跨縣市通勤的租屋族,例如戶籍在臺南、上班在臺北、租屋在新北,也可以有申請資格。

內政部說明,往年租金補貼主要照顧中低收入的弱勢家庭,但有些上班族薪水不高,在都會區租屋卻無法獲得任何補助。今年的租金補貼將所得上限從最低生活費1.5倍提升至2.5倍,以新北市為例,將從每人每月2萬3250元放寬到3萬8750元,讓一般上班族,不論是單身、雙薪或有小孩的家庭都有機會申請到,同時也不至補貼到收入較高的族群。

內政部強調,為了讓補貼資源更有效利用,內政部營建署於2018年已規劃「可負擔計算基準」,依據家庭的社經情況及居住地的租金水準等因素加以分級,給予不同額度的補貼。這項調整雖可協助所得低、人口多的家庭獲得較多的補貼,但也會使部分單身家庭補貼金額減少,造成地方政府擔心而未能支持,對此將持續溝通並評估適當的實施時機,預計在一年內讓新舊制度能夠順暢銜接。

內政部提到,租金補貼制度每年持續精進,為租屋家庭爭取更多補助預算,核心目標就是要讓租屋族減輕負擔、讓申請便容易、讓更多民眾受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