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3-11
根據內政部今天送達立法院的業務報告指出,直接興建社會住宅計5萬2030戶,已達第1階段目標,另外也已盤點第2階段興建用地,於全國推動50案計1萬5000戶社會住宅。
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天將邀請內政部長徐國勇列席報告業務概況,並備質詢。根據內政部送達的書面報告指出,持續推動「社會住宅興辦計畫」,落實8年20萬戶目標。
內政部表示,5萬2030戶包含既有6475戶、新完工1 萬689戶、興建中1萬9218戶、已決標待開工4326戶及規劃中1萬1322戶,已達第1階段目標;另外也已盤點第2階段興建用地,並督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全國推動50案計1萬5000戶社會住宅。
而在執行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,內政部指出,結合地方政府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與6個直轄市租賃公會等共同辦理。計有15個地方政府開辦、71家業者參與,累積媒合計1萬3451戶。
另外,有關於精進不動產交易管理方面,內政部表示,今年1月27日修正公布「平均地權條例」、「地政士法」及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」部分條文,明定揭露完整門牌(地號)、預售屋全面納管且須即時申報、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加重屢不改正罰責、納入預售屋紅單交易管理及定型化契約備查等規範,以提供更為透明、即時、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。
內政部指出,去年8月公告修正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及修正發布「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」,已自去年9月生效,明定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不得調漲租金,住宅修繕期間不能居住使用可要求扣除全部或部分租金等規範,以保障消費者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