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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東為抵押貸款逼簽「這租約」 確定違法「承諾無效」!

2021-03-08

跟不合理的租約說掰掰!日前有租屋民眾反映房東為了要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,所以強迫租客簽署「願自行遷離」承諾書,意思是在合約成立後,如果房東繳不出房貸時,銀行可要求抵押房子,並請租客強制搬家。

為了維護居住權益,立委林楚茵曾在質詢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時探討此議題,當時花敬群回應這樣的租約「相當不妥」,承諾兩個月內與金管會研議並提交報告,如今研議結果出爐,內政部與金管會發文表示,房東要求租客簽「願自行遷離」承諾書已違反消保法第12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