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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/1 新版租屋契約上路 規範更清楚!

2020-09-10

租屋族看過來!新制重點:
1.出租期間不可調漲租金
2.電費不超收,以台電每月每度最高金額為上限
3.房子因修繕不能居住使用時,可要求扣除部分租金
4.房客遺留物經催告不取回,就當作拋棄所有權
5.不得限制房客遷戶籍及報稅租賃支出
違反依規定,會有3萬~50萬元的罰鍰!
簽約停看聽!民眾簽訂租賃契約時不宜輕率,一定要詳閱契約書內容,善用內政部版租約。若有任何塗改,雙方必須於更改處簽名或蓋章,以確保雙方權益。
如有需要新版住宅租賃契約,
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「租賃條例專區」查詢下載使用。
https://www.land.moi.gov.tw/chhtml/news/89
新版「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」下載
https://www.land.moi.gov.tw/chhtml/news/89?qcclassid=32